公司治理
治理架构
淡马锡是一家遵循《新加坡公司法》规定而成立的商业性投资公司。
我们的治理架构强调实质重于形式,长期利益胜于短期利益,并把机构置于个人之上。它构建问责制,在授权与守则之间取得动态的平衡。
我们的董事会和管理层确保淡马锡对投资和运营地区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商业原则
作为积极活跃的投资者和资产拥有者,淡马锡在董事会的指导下依据商业考量及灵活性来管理投资组合。
与新加坡总统和股东的关系
依据新加坡宪法及法律的规定,除非关系到淡马锡过去储备金的保护,新加坡共和国总统或我们的股东新加坡财政部长1均不参与我们的投资、脱售或任何其他商业決策。
与投资组合公司的关系
作为积极的股东,我们在投资组合公司中倡导先进的公司治理,包括建立由具备丰富商业经验的高水准、多元化人才所组成的董事会,以指导和支持高级管理层。淡马锡不参与其业务决策与运营。
欲知更多公司治理详情,请查阅《淡马锡年度报告》“备受信赖的资产管护者”章节。
附注:
1依据《新加坡财政部长(成立)法》(第183章),财政部长为法人团体。
委员会
各委员会的架构和特定权力
下设各委员会的主席均由一名独立于管理层的非执行董事担任,各委员会被授予特定权力:
- 执行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拥有不同的独立信息渠道以协助考量,包括要求管理层提供补充信息或说明。管理层持续向董事会提供信息,包括重要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使董事会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被授权在规定限额之内批准新的投资与脱售决定,超过规定限额的交易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执行委员会提供会议记录供董事会成员传阅。执行委员会在本财政年度举行了四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其职责包括审查内控体系、财务报告流程、审计流程以及法律条例合规性的监控流程等,以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也审核外部审计的范畴与结果,以及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支持。为确保其独立性,内审部门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则向淡马锡控股的首席执行长办公室报告。为了有效地履行职能,内审部门有权不受限制地全面接触所有记录、财产和人员。内审部门对所有办公室的关键控制程序进行定期审查。为了信息保密,对核心薪酬流程相关财务报告的关键控制由外部审计师进行,作为我们集团财务声明法定审计的一部分。内审部门也可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高管层的要求下进行特别审计。审计委员会在本财政年度举行了四次会议。
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
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及管理层的领袖发展计划,包括董事及首席执行长的继任计划,以及提供有关业绩衡量与薪酬计划的指导方针与政策。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在本财政年度举行了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