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腾傑受委为新电信董事及候任主席
淡马锡董事会的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批准了新电信的要求,让李腾傑先生出任新电信非执行董事兼候任主席,任期从2020年1月15日开始。
李先生将继续担任淡马锡国际董事长和母公司淡马锡控股执行董事。狄澜是淡马锡国际首席执行长。
淡马锡治理架构
区分组合公司的治理监督和运营管理是淡马锡向来遵循的企业治理架构。作为股东,淡马锡的政策是不指导组合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淡马锡将继续在适当的平台,如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并不时同组合公司分享其对宏观发展和风险以及行业趋势的看法。
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的方式
淡马锡还有一个惯例,即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时,有关董事会成员或职员将回避,不参与相关决策。这使得淡马锡董事会成员或职员能够以符合其外部职务的最大利益履行职责,例如当他们所任董事的公司可能与淡马锡另一组合公司竞争时。
例如,同时兼任新加坡某银行董事的淡马锡董事会成员,将不参与淡马锡所有关于该银行及新加坡其他银行的信息流、商议和决策。这一来,董事会成员便可以自在、无保留地为该外部银行董事会服务。
同样的,李先生将不会参与淡马锡对新电信及淡马锡在本地电信领域的组合公司的任何决策。这有助于确保李先生在履行其作为新电信董事会成员的受托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
倘若淡马锡职员受委为李先生在新电信董事会任职的助理,他们也将不会参与淡马锡对新电信及投资组合中竞争公司的任何商议和决策。
非执行、非独立董事职务
李先生将担任新电信的非执行、非独立董事,而不是代表淡马锡的提名董事。
李先生也要求,不向他支付任何董事费。
经淡马锡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批准
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是淡马锡的董事会委员会,负责审核及批准淡马锡领导层发展和薪酬的相关事宜。
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成员已同意新电信董事会的要求,委任李先生为该董事会的非执行董事及候任主席。
淡马锡控股董事长林文兴先生说:“淡马锡对组合公司的治理框架是基于这样的理念,即组合公司的董事会由有能力和互补技能的人才组成,以监督该组合公司和其业务。在这方面,新电信董事会已确定腾傑具备领导新电信所需的经验的特质。”
“因此,领袖培育与薪酬委员会批准腾傑以个人身份,而非淡马锡提名人,出任新电信董事,且受限于淡马锡内部针对潜在利益冲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