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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林文兴于治理和道德淡马锡圆桌会议发表闭幕词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听了一整天的会,我相信所有人都收获良多。我衷心感谢所有发言的嘉宾1,尤其是远道而来的傅赛(Peter Voser)和黛安(Diane De Saint Victor),还有来自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Debeviose & Plimpton)的布鲁斯(Bruce Yannett)和卡洛斯(Karolos Seeger)。也感谢伊盛盟(Simon Israel)、哈桑(Tan Sri Hassan Marican)、文良和魏吉思(Sunny Verghese),你们今天下午分享的真知灼见。

所有的发言嘉宾都分享了各自宝贵的观点和经验。我希望这些观点将有助于董事会和管理层理解并更好处理所需面对的问题。

同时也感谢我的同事们,感谢你们参与讨论,分享自己的经验,并与我们的座谈小组成员互动交流。

今天上午,我谈到了新加坡建国的核心原则之一——新加坡是一个商业和政府都很透明廉洁的地方。我也提到我们非常重视这一声誉。

作为各个企业的领导者,我们身负重任去维护、捍卫和提升这一声誉,因为它至关重要,决不能失去。

今天演讲中的要点引起了我的共鸣,我相信各位也感同身受。

我尤其赞同戴安娜的说法,言简意赅:绝不行贿,做好账本。我想这对所有人而言都很容易理解。监管机构密切关注企业的行为,而且,他们也会得到举报者的协助,核实不法行为的指控。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正如我们今天上午所听到的,监管机构拥有比以往更充裕的执法工具、覆盖广泛的合作网络,以全球协调合作的方式调查和起诉不法行为。

监管机构肩负着政府和公众的期望,他们希望看到腐败和不法的企业行为得到惩治。这些期望推动更为严苛的法律制定,这也增加我们所有企业的合规义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不断地审视和更新我们内部的治理和诚信方略。作为董事会,我们必须制定正确的方法,有效地监督管理层,且确保相关的意识和合规项目都做到位。

事关诚信,绝非小事,失信的后果不堪想象。因此,在我们的议事日程上,诚信是永远的议题。然而,合规不仅仅只是为了遵守法则而已。我们应该超出最低预期,因为我们的企业行为应该与我们自身的高道德标准相一致。

作为公司的领导者,无论是董事还是管理层,在我们经营所及之地,我们都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腐败或不道德行为。

简言之,我们要以身作则。我们要定下基调,提高(合规)意识和诚信水平。

今天我们的大部分讨论都集中在特定形式的腐败上,但其他一些同样不被社会所接受的行为也会带来声誉风险。

最近几个月,世界各地有些企业因行为不端而受到曝光,这些公司的高管们或是相互勾结,或是操纵价格,或是欺骗监管者,或是对员工进行性侵和欺凌,且在某些情况下,试图掩盖这些行为。这些企业的声誉因此一落千丈。

我们必须防范我们的企业卷入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不要因为被揭发的可能性低、风险离新加坡很远、或者认为这就是海外市场做生意的方式,而将风险置之不理;这些都不是合理的理由。

我们通过确保健全的治理和合规流程不断提升我们的企业。我们不应该对这些风险视而不见,我们提倡透明,并以团队的方式管理这些风险,正如黛安在她的演讲中所说的那样。

我们需要建立完备的制度和流程,从而预防、检测和纠正损害诚信或可能导致不当行为的风险或做法。

防患于未然至关重要。正如各位今天所听到的,预防的关键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第一,通过企业文化进行预防。各位所在企业的全体员工是否都清楚为什么不当行为不可接受?他们是否认同所处企业所期望的道德观?

我们有必要问问自己,我们的企业是否能够确保员工能够辨别是非。这听起来并不难,但随着一个组织规模的扩容和地域上的扩张,这些原则可能会开始变得模糊。

然而,就如我之前所说,我们必须非常明确,作为企业有一条不可跨越的红线——不能为了赢得业务或合同而采取受质疑的做法或者牺牲诚信。

第二,通过制度预防不当行为,因为仅仅依靠个人去遵守规则是不够的。当我们思考如何防范不当行为时,相互监督和制衡变得非常重要。

单靠一种文化特性或一套体制不足以防范不当行为,正如我们今天听到许多嘉宾发言所说的那样。这也是为什么我要强调巩固(制度)的原因。        

文化可以灌输,但需要制度和流程的支撑。

然后,我们必须有工具去发现潜在的不当行为风险,对于鉴别到的风险和实际发生的不当行为予以纠正。公司应制定行为准则,但同时必须制定配套、有效的实施措施。

例如,正如傅赛和戴安所谈到的,你必须坚定地执行标准,而这必须覆盖组织中各个层级的人员,包括高层领导。如有违规,则需采取纠正措施。

我完全同意黛安的说法,商业领袖是诚信的主人——绝不能把事关诚信的问题留给律师们去处理。

董事会应该考虑调整递延薪酬,以引入更长期、比重更高的延期支付。可以考虑在发生违法行为时,触发追回条款,甚至可以在高管离开公司后的一段时期内也可以触发。包括壳牌在内的一些公司已实施了这一制度。淡马锡也已经在践行。我希望我们投资组合公司也可以效仿。

如果发现不当行为,我们所有人都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们必须做好准备,让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纠正错误,并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我们希望能鉴定企业实践与国际反腐败最佳实践之间存在的差距,比如参考监管机构或ISO 37001的指导方针,就像文良今天所讲的那样。

采取行动首先要明确差距,然后进行完善,继而监控并确保持续合规。随着业务的扩张或规则和规定的改变,监控也需覆盖新产生的间隙——这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

董事会应该向管理层清晰地表明其期望,即完成该任务需要充分支配资源,需要内部和相关的外部专业知识。

正如我们在今天上午所听到的,公司可能需要为员工和第三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董事们被寄予的期望也非常高。

企业要为不法行为支付高昂的罚金。个人受到的惩罚也会很重。罚款、高额的法律费用、声誉上的污点、董事资格的取消,甚至牢狱之灾,这些都是可能的后果。而后,你与你至亲至爱的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因此受到更大的影响。

作为商业领袖,我们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在风险和公司增长之间找到平衡。关键在于,并非一切增长都是可取的,尤其如果实现此类增长是以牺牲企业的声誉为代价的话。

我们并不是要通过强调这些重要的议题来培养一种规避风险的文化,或者阻碍健康的商业冒险。进入新的市场和新的业务领域需要有开拓的精神,需要创新和竞争,这些方面,各位的企业多年来都做得很好。

但不是为了这些目的就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ABB的经验证明,公司可以在坚持最高标准的同时取得业务发展和增长。

我希望所有的演讲者提出的观点能帮助我们以正确的方式来框定增长与风险的挑战。就像我之前说的,在我们靠近那条不可跨越的红线之前,帮助我们识别那条界线。

放弃商业机会需要勇气,但维护和保护自己企业和我们国家的声誉更为重要。这是经营企业应当遵循的方式。

在结束今天的会议之前,我想谈管护者理念。

在淡马锡,我们非常清楚,我们的角色是一个值得信赖的管护者。正如我们的公司章程所定义的,我们的使命是努力推动我们未来世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作为董事长、董事会董事或高级管理层,我们所有人都是我们所在企业的管护者。我们不仅要为业绩负责,还要对我们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远的未来负责。所以,我们在把业务做好的同时,也必须合法合规,从善如流。

我们代表所有股东——不仅是淡马锡,还有其他公司——捍卫公司的诚信。无论是现在的股东,还是未来加入的股东,他们都知道自己持有的是具有可持续价值的股份。

今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深刻的提醒,让我们意识到这些问题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加强诚信文化,优化制度和流程,即使是在我们认为已经做得不错的方面。构筑稳健的体制需要持续的努力和警惕。

当下,监管机构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拥有更强大的权力来调查和起诉不法行为,因此没有什么事情是理所当然的。他们代表着自己的国家和社群,他们期望企业行为遵循最高标准。我们绝不能让他们失望。

我想,这不会是淡马锡和投资组合公司就这一话题所进行的最后一次圆桌会议,因为事关重要,决不能掉以轻心。我希望我们可以不时地聚在一起,讨论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进展。

再次感谢我们的发言嘉宾,感谢所有人今天的参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提及的发言嘉宾包括:傅赛(Peter Voser),ABB公司董事长;黛安·德·圣维克多(Diane De Saint Victor),ABB公司法律总顾问;布鲁斯·亚内特(Bruce Yannett),德普律师事务所公司首席合作伙伴;卡洛斯·西格(Karolos Seeger),德普律师事务所公司合伙人;伊盛盟(Simon Israel),新加坡电信董事长;丹斯里·哈桑·马力肯(Tan Sri Hassan Marican),新加坡能源集团董事长;廖文良(Liew Mun Leong),盛裕控股集团董事长;森尼·魏吉思(Sunny Verghese),奥兰国际联合创始人兼集团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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